市检察院通报全市检察公益诉讼保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2025年03月14日

  本报讯 (记者申长明实习生李雪莹)3月13日上午,新乡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多家媒体,召开“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通报会,新乡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郭桦通报了全市检察公益诉讼保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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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乡县人民检察院诉涉流动摊贩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新乡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部分流动摊贩存在随意违规占道经营,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且未办理或公示食品小摊点备案卡和健康证,使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该院遂立案,经实地走访调查取证,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仅对部分摊贩进行了备案登记,致使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该院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请有关部门依法全面履行对辖区内食品经营小摊点的监督管理职责。通过庭审,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获法院判决支持,在检察机关推动下,行政机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有效规范流动摊贩经营秩序,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城市整体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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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滨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假冒品牌电池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公益诉讼案

  卫滨区人民检察院根据知识产权相关案件集中管辖规定,在受理的假冒注册商标刑事案件中,发现新乡某地辖区内存在大量生产、销售假冒国内知名品牌电池的情况,不仅侵犯知识产权和不特定消费者利益,还存在较大环境污染和公共安全隐患。

  该院立案后,在市检察院指导下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为推动整改落实,卫滨区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与当地检察机关共同开展工作,并与相关单位组织座谈,共商整改方案。相关部门及时向政府作专题汇报,并开展专项行动,行政处罚立案5件,取缔非法生产点2个,有效维护消费者和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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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垣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散装茶叶违规销售行政公益诉讼案

  长垣市人民检察院接到某特聘检察官助理反映,辖区内部分茶叶经营者销售的散装茶叶不合格,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该院立案后,通过邀请具有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的特聘检察官助理参与调查、比对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发现部分茶叶经营者存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情形,遂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并召开圆桌会议,对散装茶叶属性的专业问题释法说理,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责令整改经营主体30余家,行政处罚10余家,相关违规经营问题得到整治,有效推动了散装茶叶规范经营,切实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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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县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民宿违规经营行政公益诉讼案

  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某景区民宿类经营场所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违规经营问题,存在较大食品卫生安全隐患。该院立案后,通过实地走访、数据比对等方式调查取证,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为落实整改,职能部门积极制订整改方案,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拉网式排查,对11家违规经营的民宿责令整改,依法取缔未申请许可的民宿2家,并为符合条件的商户办理了经营许可证,为形成长效监管,建立监督抽检制度,确保消费者在欣赏美景的同时能够享受到安全、卫生的民宿服务,有效保障了行业健康发展,净化了旅游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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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阳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互联网违法广告营销食品行政公益诉讼案

  原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网络平台探店达人违规发布食品广告,极易误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该院立案后,通过对发布的视频等数据进行比对,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开展专项整治,对辖区内自媒体账号、网络平台等进行全面排查,对10余家本地探店达人进行集中约谈,签订《关于规范探店等营销短视频发布的承诺书》,倡导依法依规开展广告宣传活动,切实规范互联网广告发布行为。同时对探店视频推广的餐饮店铺同步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严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负面评价较多的餐饮店铺,已行政处罚6家,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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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津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医疗美容场所违规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

  延津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多家美容场所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经营行为,极易误导消费者,扰乱美容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该院立案后,通过现场走访调查,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为有效形成治理合力,延津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会,推动两家行政职能单位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常态化排查工作制度和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制定医疗美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为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法律保障,切实规范辖区医疗美容机构的经营行为,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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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嘉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社区团购平台食品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获嘉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的线索,通过现场调查、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发现辖区内多个新业态社区团购平台配送仓(网格仓)管理不规范,导致在食品储存、配送等环节出现食品安全隐患,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

  该院立案后,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督促近20个配送仓自提点限期整改。为巩固治理效果,相关部门还推动商户签署承诺书,全面落实配送仓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促进行业治理,获嘉县人民检察院还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出台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有效规范新业态社区团购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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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桶装水水桶超期使用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多家桶装水厂家为节约成本,将已过循环使用期的水桶投入使用,造成饮用水安全隐患。该院立案后进行实地走访调研、询问、调查取证,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4家直饮水生产厂家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厂家更换超期水桶8000多个。为形成长效监管,卫辉市人民检察院与相关单位、行业从业者多次召开座谈会,就建立健全日常联系机制等达成共识,形成治理合力,切实保障好消费者的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