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翟京元 通讯员 李玥佳
让人人看得起病,是民生实事工程的重要一项。
1月28日,在我市十件重点民生实事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困难群众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的拓展、延伸和补充,对困难群众的大病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是解决困难群众因病致贫问题的一项医疗保障,是我市健康扶贫六重保障的重要一重,是市政府重点民生工作。
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与精准扶贫的有机结合,也是全民医保体系的制度性创新,其主要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等困难人群。
过去一年,我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通过与民政、扶贫等部门加强协作沟通,先后三次通过入户调查,确定困难群众身份,使212189名困难群众全部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困难群众参保后,其身份信息会在城乡居民医保系统中进行标识,使困难群众能够及时享受到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具体待遇为: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起付线为3000元,困难群众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自付费用,3000元至5000元(含)部分按30%的比例报销,5000元至1万元(含)部分按40%的比例报销,1万元至1.5万元(含)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1.5万元至5万元(含)部分按80%的比例报销,5万元以上按90%的比例报销,不设封顶线。
截止到2018年12月底,各级财政共为212189名困难群众缴纳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1485.32万元。全市共有28745名困难群众享受到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2063.22万元。
此外,为了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我市还在各县(市、区)建立了“一站式”结算中心,通过“一站式”结算平台的建设,实现了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在内的“六重”保障“一站式”结算,困难群众患者出院时即可完成报销。提升了工作效率,减轻了困难群众就医垫支的负担。
解决看病难看病贵,是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在新闻发布会上,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发言人表示,将继续做好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各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让政策入户、入心,全面提升政策知晓率;加强与扶贫、民政、税务等部门沟通、协作,做好困难群众的参保工作,确保不拉一人,应保尽保;三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工作,全面提升服务质量,让困难群众方便快捷地享受医疗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