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新林) 2月13日,记者从辉县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该县禁燃烟花爆竹范围扩大,在原禁售禁燃区域基础上,8个乡(镇)、办事处全域范围内禁燃烟花爆竹。
据了解,为切实做好春节后至农历正月底这一重点时期的烟花爆竹禁燃工作,进一步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辉县市决定在原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区域(东至南水北调干渠,南至迎泽路,西至工业区西路转英达路,北至南水北调干渠)的基础上扩大禁燃范围。孟庄镇、胡桥办事处、北云门镇、常村镇、百泉镇、拍石头乡、高庄乡、洪洲乡全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余13个乡镇镇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辉县市有关部门要求,有关乡(镇)、办事处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强化巡查检查,对当前严峻形势下仍禁而不绝的要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确保禁燃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