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国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4月9日,本报以《拾荒老人为抚养11年的弃婴寻亲》为题,报道了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拾荒老人桑行岺想寻找弃婴亲生父母一事,此事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平原晚报》4月11日A06版报道)
近日,本人读了关于小万里寻找父母的新闻,心里不由得泛起阵阵难以抑制的心酸,相信很多人也有同感。
小万里是不幸的,11年,因为一出生就有一双不负责任的父母,无情地将他遗弃;小万里又是幸运的,因为他遭到遗弃时遇到了善良淳朴的桑行岺,及时得到收养。
试想,如果小万里不是遇到桑行岺收养,如果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或许,父母遗弃小万里时有不为人知的辛酸、无奈和难言之隐,也可能因为当年的一时冲动,但无论何种原因,都不能成为父母狠心遗弃孩子的理由。
父母遗弃孩子,不仅违背了人伦道德,而且违犯了法律法规,于心何忍?良心何安?必须谴责。
因为现在还没有找到小万里的父母,所以我们无从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他的父母遗弃小万里的,是经济条件差、社会压力大,养不起孩子?还是婚外生子无法面对现实?关于小万里遭到遗弃的真正原因,在他的父母站出来说明真相之前,所有的猜测都是假设。
坦白地说,当小万里父母遗弃孩子时,他们从此也就背负着不安、内疚和自责,估计这几年因为此事心里也悔恨过。
我们看到,当小万里遭到遗弃时,除了有奶粉外,还有171元现金,这些现金有整有零,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明小万里父母的经济条件不太好,可能是“倾其所有”,某种程度上也是其愧疚之情的一种表达方式。
应当认识到,桑行岺再深的爱也代替不了亲生父母的爱。毕竟,桑行岭不是小万里的亲生父亲,而且因为年龄大,身体每况愈下。
很显然,就小万里的实际情况而言,他要想健康成长,必须由他的父母来承担相应的抚养责任。
现在,我们想对小万里父母说的是,如果说你们当年遗弃小万里属于无知和无奈的话,我们还可以勉强理解。毕竟,你们当年可能遇到了很大困难,或者当年年龄比较小属于“年幼无知”之举。
但是,现在不同了,小万里父母也在成长,又长了11岁,思想上应当日趋成熟。因此,不管小万里父母现在身处何处,都不应该成为继续遗弃小万里的理由,我们真心希望小万里父母能够尽快现身,知错就改,尽快承担起当父母的应有责任。
再说了,现在,国家政策很好,如果你们认为自己的生活条件不好,可以到相关部门申请得到帮助,抚养孩子并没有相像的那么艰难,这样总比一直逃避父母责任要好得多。
也就是说,小万里父母应当和小万里尽快相认,给小万里一个真正的家。这样,不但可以让小万里更好地成长,而且还可以减少遗弃小万里11年给自己内心深处带来的愧疚。
在我们劝告小万里父母勇敢面对并及时与孩子相认的同时,我们还相信,有了众多媒体的连续报道,有了公安机关、民政部门等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小万里肯定可以实现与父母相认的美好愿望。
最后,让我们再次祝愿小万里早日与父母相认,愿小万里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