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述的情况来看,这一问题的本质在于,收费的合法合规性以及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果我们就局限于“金融服务费”这五个字,则可能会失焦。毕竟,4S店完全可以换个名称,行收费之实,从而避开法律法规的限制。
当前,很多4S店在收取或者通过第三方收取这一费用时,销售人员往往通过各种手段诱导消费者消费,并且整个环节也存在有变相强迫的行为。比如有的4S店针对全款购车用户给出一些限制条件,如果全款购车就要延期提车,而贷款购车则能及时提车。再比如一些4S店对于申请贷款,如果用户自己单独找银行申贷,也会受到一定的歧视性对待。凡此种种,才是这笔费用背后的本质问题。鉴于此,我们希望监管机构不仅要对收费本身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清理不合法不合规的乱收费,同时必须要求销售一方向购车者提供公开、非歧视性服务,不能因为购买方式不同而区别对待,并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让所有收费纳入发票、纳入合同、纳入清单,这样才会消费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如果出现问题,无论是投诉还是走法律程序,责任在谁都能一目了然。
综合央视新闻、《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