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崔敬
“12345”直播民意
邮政投递报纸总缺刊、少刊
热线帮忙问题迎刃而解
通过邮政部门给学生订报纸,但是投递却出现了缺刊情况,这可让延津县石婆固镇通郭村小学的负责人急坏了。4月28日,记者从市12345公共服务热线办了解到,在热线的帮助下,缺刊、少刊的现象得以顺利解决。
延津县石婆固镇通郭村小学向延津县邮政总局订购了学生使用的报纸。但负责人向热线反映,近期,投递员送的报纸总是不够数,之前还少送了几期,影响到学生的学习,希望相关部门可以给出处理方案来解决此事。
随后,该工单被转至延津县石婆固镇政府,要求其限期办理。工作人员与当地邮政局和当事人进行沟通后,发现学校反映的问题属实。随后,邮政部门对投递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给予了投递员处分。
同时,承诺将在3日内补报,报纸发放不到位的部分进行退款,当事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工作人员到点就下班
车管所里排队群众有意见
车管所里办业务需要排队可以理解,但是,工作人员到了下班时间就离开,这可让排上队却办不成业务的市民急得挠了头。4月18日,记者从市12345公共服务热线办了解到,有市民就车管所的服务问题进行了投诉。
市民反映,自己近期去车管所办理车牌业务,现场有很多人排队,但工作人员没有示意后面排队的市民先行离开。辛苦等了半天,但到了下班时间,工作人员直接离开了,致使后面排队的市民无法办理业务。市民质疑车管所服务有问题,要求业务单位进行反馈。
该工单被转至市交通管理支队进行限期办理后,车管所立即安排专人与反映人进行联系,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解释。据了解,为了让群众能够办完手续再离开,车管所采取了以下措施:
1.根据每天业务量提供延时服务,办完最后一笔业务再下班。2.市车管所根据“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将车驾管业务下放延伸到各县车管所。3.大力推进社会化网点服务,对部分车驾管业务开展社会代办服务,方便群众就近办理车驾管业务。
经车管所工作人员与反映人详细讲解采取的措施,反映人表示理解。
市民想“五一”节后考驾照
可在考试日前10天网上预约
驾照考试实行网上预约以后,给广大驾考学员带来了不少便利。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选择适合的驾考时间和场次。“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有市民想节后预约考试,但车管所电话一直占线,他想询问,节后什么时候可以预约考试。
几天前,反映人向市12345公共服务热线反映,自己想在网上预约科目二考试,但网上查询日期显示截止到4月30日。来电人想在“五一”假期后约考,但多次拨打车管所电话(3672135、3672117)一直占线。他想咨询节后什么时间可以预约考试。
接到热线转办工单后,车管所工作人员及时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并做出解释。据了解,互联网上考试计划应在考试日前10天才能预约,因反映人想预约的考试在“五一”假期以后,车管所还未在互联网上放考试计划。因此,想在节后预约考试的市民,可近日在互联网上选适合自己的考试时间和考场。
系统显示违章未处理难约考试
原是跨省业务办理规则不一致
封丘县居民张先生向市12345公共服务热线反映,因在山东省有违章行为,自己的驾照被扣12分。但在缴纳过罚款,且在当地车管所学习7天后,仍预约不了考试,他想知道原因。
今年3月初,张先生驾驶农用车在山东省菏泽市被当地公安部门查处,C4驾照被扣了12分,罚款2000元。3月中旬,他通过网上银行已缴纳过罚款,且在封丘县交警队车管所重新学习满7天。但由于系统上还是显示违章未处理的状态,造成他至今预约不了考试。
该工单随后被转至封丘县公安局限期办理。据核查,当事人驾驶证属于封丘本地办理,扣满12分的违法行为发生在山东省境内,违法行为地址与记满12分学习不在同一个省份。由于跨省业务办理规则不一致,导致当事人学习满7天后,系统上还是显示违章未处理的状态。
随后,封丘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积极与上级业务机关进行沟通协调,张先生遇到的问题已解决。
房屋质量问题致业主、物业有分歧
热线、房管部门合力化解纠纷
买房最怕遇到质量问题,这不,新乡县的杨先生反映,在验收房屋时发现自己房屋质量有问题,但问题拖了1年多才得到有效解决。面对物业公司要求其全部承担期间产生的物业费的要求,杨先生向市12345公共服务热线投诉,要求对方给予合理解答。
杨先生称,2017年,他在新乡县融通香槟小镇购买了一套房屋,2017年12月,在验收房屋时,他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便联系物业公司进行处理。但一直拖到2019年,物业公司才开始解决房屋质量问题。并且,在这期间产生的物业费,还要求业主全部承担。
随后,该工单被转至新乡县房管中心限期办理。工作人员与物业公司和业主进行了沟通,并进行了现场调解。据投诉人陈述,其2016年12月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并支付了购房首付款,所购房屋为现房。
2017年1月,物业公司通知投诉人办理交房手续,投诉人以“在外地工作不能到场”为由未按时办理交接手续。到2017年12月,在物业公司多次催促下,才办理了房产移交手续。后发现房屋阳台推拉门损坏,要求维修。物业公司通知开发商维修,开发商推至2018年年底才给出维修措施。
随后,投诉人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认为,投诉人在接到收房通知后,近一年时间才来办理房产移交手续存在过错,应支付从收到收房通知之日起以来的物业管理费用。
经协调,由于投诉人从未入住,物业公司对其接到收房通知以来所产生的物业管事费用免收6个月,从现在起一年内的物业费给予九折优惠,双方取得和解。
物流上门配送费引发矛盾
两部门合力调解争议
世界上的幸福都是相似的,烦恼却是各有各的不同。这不,市民冀先生就因为物流上门配送费的问题,向市12345公共服务热线进行了投诉。
冀先生反映,他在市汇金城开店,不久前,他在山东购置的一批货物到达新乡市,用的是永超物流公司运输。今年3月底,这批货物到达永超物流公司,但因为物流上门配送费问题一直在协商,直到4月18日,他和物流公司协商好交了170元的配送费。
但冀先生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因为物流公司存放不当已影响二次销售。为此,他要求物流公司退回170元的配送费,并将货物退回山东。由于物流公司不同意,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协调处理。
随后,该工单被转至卫滨区交通运输局限期办理。工作人员到物流公司对双方进行协调。经协商,物流公司将170元物流上门配送费退还给了冀先生,货物也已退回山东。目前,双方已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