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延
卫辉市10岁男童小键在食用双汇牌“大肉块香肠”过程中,发现香肠存在发霉变质问题。之后,小键出现低烧、肠道感染等不适症状,住院治疗花费3550元。双汇厂家表示,想要赔偿(补偿)医疗费,需要医院证明小键是吃双汇香肠引起的疾病。5月27日,本报以《卫辉10岁男童肠炎住院花了三千余元》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报道见报后,不少读者打本报热线咨询:受害男童下一步该如何维权?此事件当中,经销双汇香肠的超市应付什么责任?
律师:
消费者可向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如双方达不成协议,就得走司法诉讼程序
5月27日,记者专访了河南龙健律师事务所律师马世震和浙江省服务中小企业优秀律师侯志会。
两名律师均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生产厂家及经销商均知晓运输过程中,可能会造成火腿肠肠衣破损导致发生变质。所以本案中著名香肠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有必要与受害者进行赔偿协商。如果厂家与消费者达不成赔偿协议的话,消费者就得走司法诉讼程序,由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检测变质香肠与小键生病的因果关系,最终由人民法院裁决。
监管局:
遇食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应第一时间进行投诉
与此同时,卫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开始对该事件进行立案调查。5月27日,该局副局长王育新告诉记者,接到男童母亲赵珊的举报后,该局马上安排辖区监管所到经销双汇牌“大肉块香肠”的超市进行检查。
结果发现,同批次的“大肉块香肠”已经销售完。超市负责人称,该批次的香肠只进了4箱。王育新表示,目前执法人员正在核实情况,如果发现超市存在违规行为,一定严肃处理。
“消费者在购买到变质、发霉、过期、问题食品后,要第一时间投诉,并保存好证据。”王育新提醒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执法部门的取证非常关键,所以消费者尽量不要私下协商解决,应该尽快拨打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