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沪上垃圾分类迈入“硬约束”时代。对不规范分类的监管和处罚力度趋严。根据规定,个人或单位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都将面临处罚。与此同时,全国多地也陆续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
记者从上海市城管执法局获悉,当天全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各类单位4216家,责令当场或限期整改623起,依法立案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20起。
分类不到位或收巨额罚单
在《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之前,上海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面,主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办法》、《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等。但与上述法律法规有所区别的是,此次实施的《条例》,不仅实现管理区域、管理对象全覆盖,同时还加大了惩处力度,因此也被外界称为“史上最严”。
根据《条例》,上海市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分为四大类。个人或单位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将面临处罚。《条例》中,除对个人混投行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外,对单位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的行为,规定最高可处5万元的罚款。对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处置单位不遵守相应规范的,分别规定最高可处10万元、5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单位经营服务许可证。此外,《条例》还确立了失信惩戒制度。
另外,《条例》中还专门提出“促进源头减量”。其中明确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
46个重点城市交出成绩单
不只是上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6月28日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46个重点城市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正在逐步建立,并将继续投入213亿元加快推进处理设施建设。而2018年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家庭占38.3%,较2017年增长11.4%。
相关统计显示,我国生活垃圾清运量已从1979年的2508万吨增长至2018年的2.26亿吨左右,由此引发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按照已经确定的垃圾分类工作目标:
今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到2020年年底,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到2022年,各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2025年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垃圾分类面临三大“尴尬”
2000年6月,我国就在八个城市开启了垃圾分类收集试点。但时至今日,垃圾分类仍然面临很多尴尬。
一是意识不够。一些城市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认识仍然停留在技术层面,还没有从培养一代人的文明习惯、推动社会进步的角度,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是覆盖范围有限。目前,全国总体上垃圾分类覆盖的范围还非常有限。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仅占全国城市数量的7%左右。
三是设施不足。目前,只有少数沿海发达城市的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比较完备,大部分城市还只能做到在投放环节配备分类收集的设施,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环节的设施配备普遍不足,垃圾“先分后混”问题还没有明显改观。
垃圾到底该如何分类?
在当前我国各城市试点垃圾分类的行动中,每个城市分类的标准并不完全一样,有的地方按照“干”、“湿”分开,有的地方则是分为“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垃圾”进行投放。那么,到底该如何正确区分这些垃圾?平常生活中的垃圾,主要分为四大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以及其他垃圾。
有害垃圾:废电池、废墨盒、废油漆桶、过期药品、废灯管、杀虫剂等。
可回收垃圾:玻璃类、金属类、塑料类、废纸壳、废旧衣物等。
厨余垃圾:剩菜剩饭、茶叶渣、残枝落叶、骨骼内脏、果皮菜叶等。
其他垃圾:宠物粪便、烟头、污染纸张、废旧陶瓷制品、灰土、一次性餐具等。 (综合新华社 北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