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红旗区、卫滨区、高新区已提前完成目标任务;卫辉市、新乡县、获嘉县、原阳县、牧野区、凤泉区推进较快,高于全市平均推进进度;平原示范区、封丘县、延津县、辉县市推进相对较慢
本报讯 (记者 王新林) 8月1日,记者从我市召开的燃煤燃烧整治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今年我市已完成燃煤“双替代”61071户。
据了解,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已连续开展了3年,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中,“双替代”是燃煤燃烧治理工作的一项措施。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从2017年起,我市开展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清洁能源供暖替代工作,将热力管网未铺设的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的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及村庄作为“双替代”工作的重点进行了推进。
2017年4月~2018年4月,我市完成“双替代”任务121161户,其中煤改电119078户,煤改气2083户。2018年4月~2019年4月,我市完成“双替代”任务123750户,其中煤改电119179户,煤改气4571户。
根据2019年省定的“双替代”目标任务,到今年10月底,我市要完成电代煤10万户,气代煤1000户。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燃煤“双替代”61071户,其中煤改电60256户,气代煤815户。
其中,红旗区、卫滨区、高新区已提前完成目标任务;卫辉市、新乡县、获嘉县、原阳县、牧野区、凤泉区推进较快,高于全市平均推进进度;平原示范区、封丘县、延津县、辉县市推进相对较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