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国庆
近两天,微信朋友圈里在转载一则“寻人启事”:辉县市张村乡一名10岁男孩11日中午离家后未归,家长到处寻找,担心孩子的安危。8月12日,经过当地民警、群众、救援队的联手搜寻,在附近一水坑里发现了男孩。遗憾的是,男孩早已没有了生命体征。(《平原晚报》8月14日A06版报道)
今天是8月15日,暑假已经过去了一大半时间,再有10多天,暑假就要结束了。越是暑假接近尾声阶段,防止孩子溺水越不能有丝毫松懈。
这是因为,不管干啥事,到了后期的尾声阶段,很多人容易产生松懈和麻痹思想,预防孩子溺水安全事故也是同样道理。
对于家长来说,受学校和社会各方面宣传影响,刚放暑假时除了给孩子讲解玩水的危害性,还会对孩子进行严格监护,以预防孩子溺水。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暑假接近尾声阶段,不管是孩子、家长,还是相关部门,对于预防溺水的重视程度就会有所下降,这样就很容易发生溺水安全事故,本报报道辉县市10岁男孩溺水的安全事故也是一个典型事例。
虽然这条新闻没有详细说明男孩是如何溺亡的,但是同样给我们敲响了加强预防孩子溺水的警钟。
实际上,近来,孩子溺水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7月27日傍晚,卫辉市的一名17岁男孩,在卫辉市塔岗水库大坝处玩耍时,滑到水库中后不幸失去了生命。
8月8日傍晚6时,在濮阳县渠村大南湖引黄水库发生一起溺水安全事故,造成3名少年溺水,其中2名少年失去了生命。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约有57000人溺亡,儿童占非正常死亡的40%。
毫不夸张地说,溺水是孩子意外死亡的一大“杀手”。这些幼小的生命死于溺水,给他们的家人造成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
接连发生的孩子溺亡安全事故,一次又一次敲响了预防孩子溺水安全事故的警钟,并且更加促人警醒:预防孩子溺水安全事故,一刻也不能放松。
那么,在媒体不厌其烦地报道孩子溺水安全事故,一次次为大家敲响警钟,一遍遍重复预防溺水的情况下,类似的悲剧为何还一次又一次地重演呢?
应当认识到,这些溺水安全事故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
我们想有针对性提醒的是,在暑假即将结束的尾声阶段,不管是孩子、家长,还是相关部门,其预防溺水安全事故的思想可能会有所松懈,甚至麻痹大意,某种程度上这是造成溺水安全事故的原因之一,值得引起孩子、家长和相关部门的重视。
在当前溺水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孩子更安全,为了有效预防孩子溺水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今天再次以评论的方式提醒孩子、家长和相关部门,请大家一定要吸取频频发生的溺水安全事故教训,警钟长鸣,举一反三,坚持做好预防溺水安全事故工作。
有鉴于此,在暑假接近尾声阶段,我们再次提醒孩子、家长和相关部门,请大家切实增强预防溺水安全事故的意识,共同做好预防溺水安全事故工作。特别是家长,对孩子要常教育、常提醒,切实尽到监护责任,以确保孩子过一个快乐、安全的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