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延) 10月9日,记者从长垣市相关部门获悉,为保证长垣境内黄河大堤道路畅通无阻,长垣市公安局与长垣市河务局联合发布公告,自10月15日起,境内黄河大堤禁停一切车辆。
为确保长垣市境内黄河大堤堤顶道路畅通有序,预防、减少事故发生,除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防汛抢险车辆和工程施工车辆外,一切车辆禁止在黄河大堤堤顶道路停放。此次禁停范围,涵盖长垣市境内全线黄河大堤堤顶道路,禁停时间从2019年10月15日开始执行。
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上述路段机动车违法停车的取证处罚力度。对违反本公告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据了解,许多钓鱼爱好者喜欢到长垣境内的黄河边垂钓,各种机动车、电动车随意停在大堤上,造成大堤道路交通不畅,埋下交通隐患。此次禁停,将会保证大堤畅通无阻,让广大群众出行更加安全。
实习司机高速路上停车“方便”,结果——
罚款200元记6分
实习期延长一年
本报讯 (记者 申长明 通讯员 袁天顺) 鹤壁司机何某刚考到驾照就驾车上了高速,一上高速就把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解手,看到民警来查竟不以为然。直到民警对其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实习期还要延长一年时,何某才彻底后悔。
10月6日下午5时许,何某驾驶大货车行驶到京港澳高速公路602公里处时,将车停在路边应急车道上,下车解手。此处紧邻新乡收费站上高速后的加速车道,所经过的车辆均需提速至时速60公里以上才能按规定驶入行车道。由于正处国庆假期,路面车流量巨大,此地违法停车极易诱发交通事故。
巡逻民警发现这种情况后,立即上前检查。何某辩称自己刚上高速,看到这里宽敞,就停车“方便”一下。民警问:“高速上允许停车吗?”何某回答:“知道不能停车,但找厕所麻烦,这样节省时间。”民警检查证件时,发现何某仍处于驾驶证实习期。
民警将何某及车辆带至安全地带后,给其讲解了高速停车的严重危害,并依法对其做出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得知驾驶证记6分后实习期还要被延长一年,何某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