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河南省旅游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十章103条,以《旅游法》为依据,立法为民,体现地方特色,增强了可操作性。《条例》针对门票价格、带薪休假、非法组团等民生热点问题作了回答,对文化旅游、乡村旅游、民宿旅游等旅游新业态作了详细规范。
针对公众最为关注的门票问题,《条例》作出规定:依托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当逐步降低门票价格,并应当对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身高低于140厘米的未成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人民警察、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实行门票免费,对人民教师、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及全日制大中专学生实行门票半价。为了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和红色基因传承,《条例》规定,红色旅游景区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
据《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