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国庆
12月20日,在健康路与文化街交叉口附近的一间酒吧,两名中学生被困在了电梯内。经过救援人员半个小时的努力,被困学生被解救出来,但两人吓得腿软不会走路。(《平原晚报》12月23日A06版报道)
酒吧是为成年人提供服务的场所,中学生是未成年人,主要任务是搞好学习,不适宜到酒吧搞活动,有请监护人教育和引导好孩子,让孩子健康成长。
我们看到,两名中学生被困在电梯内,经过消防人员和电梯维保人员的共同努力,两名中学生被成功解救出来,有惊无险。
酒吧是为成年人提供服务的场所,两名中学生为何被困在酒吧的电梯内呢?
新闻中报道的很明确:据了解,被困电梯的是两名中学生。当天晚上,他们在酒吧搞活动,其间,这两名学生出来买东西,没想到运行的电梯突然停止工作,他们被困在了二楼和三楼之间的地方。
以此理解,两名中学生之所以被困在酒吧的电梯内,就是两名中学生到酒吧搞活动时遇到意外情况造成的。也就是说,两名中学生是酒吧的消费者。
表面看,这条新闻的“新闻点”是写解救两名中学生的。但是,这条新闻还有另外一个“新闻点”——中学生在酒吧搞活动。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对于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上述场所的工作人员可以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虽然这条新闻没有说明两名中学生到酒吧搞的是啥活动,也不知道是否喝酒,但是根据相关规定,作为未成年人的中学生到酒吧搞活动,显然是不适宜的。
确实如此,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发育期,自控能力差,抵抗力弱,容易受到外界不良习气的影响,不适宜到为成年人提供服务的场所去消费。
众所周知,酒吧是为成年人提供服务的场所,到酒吧消费的人员复杂,环境嘈杂,如果未成年人到酒吧消费,很有可能受到一些影响,在影响身心健康的同时,还会影响到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
据了解,有些涉案未成年人就是因为经常出入酒吧、 KTV等娱乐场所引发犯罪的。
另外,作为未成年人的中学生,没有挣钱能力,经济上尚未独立。但是,相对来说,酒吧的消费水平比较高,即便中学生搞庆祝生日等活动,从经济角度来看,也超出了中学生的消费水平。
有鉴于此,我们想对未成年人说的是,在你们成人前,一定要具有自控力,以学习为重,千万不要到为成年人提供服务的场所搞活动,这样不但可以避免乱花钱,而且还不会影响到身心健康。
我们还需要对诸位家长说的是,你们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一定要切实尽到监护责任,正确教育和引导孩子,让他们远离为成年人提供服务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