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平原腔声
  
本版新闻列表
 
新乡日报社旗下媒体: 新乡网 | 新乡日报 | 平原晚报
 
2019年12月25日 星期

有请商家为消费者提供有安全保障的消费环境


■姬国庆

12月20日,在健康路与文化街交叉口附近的一间酒吧,两名中学生被困在了电梯内。经过救援人员半个小时的努力,被困学生被解救出来,但两人吓得腿软不会走路。(《平原晚报》12月23日A06版报道)

12月20日,在牧南小区牧野人家饭店,一名男子因为如厕锁门,把消防队都惊动了。究其原因就是厕所门锁年久失修,锁上后打不开了。(《平原晚报》12月24日A06版报道)

商家是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其消费环境必须有安全保障,不能让消费者发生安全事故。

需要提前说明的是,虽然我们认为未成年人到酒吧消费不适宜,但是我们今天是从保障消费者安全的角度来探讨问题的,因此在此暂且不考虑两名中学生的身份问题。

按说,酒吧是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必须有安全保障。然而,两名中学生乘坐酒吧的电梯时,“没想到运行的电梯突然停止工作,他们被困在了二楼和三楼之间的地方”。

虽然这条新闻中没有说明电梯突然停止工作的原因所在,但是正在运行的电梯突然停止工作,肯定是极其不正常的。据此,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为,酒吧的这部电梯存在故障。

说完酒吧的电梯问题,我们再来分析牧南小区饭店的“厕所门”问题。

男子到饭店吃饭时如厕,准备离开时竟然打不开厕所的门,而且男子的朋友和饭店的工作人员都无法从外面打开,由此可见这个厕所存在的问题还不小。

相对于电梯突然停止工作的问题,饭店的“厕所门”问题只是给男子造成了一时的不便,没有酒吧电梯给消费者造成的影响大。

但是,不管是酒吧的电梯问题,还是饭店的“厕所门”问题,都给消费者带来了不便和影响,这都是商家没有尽到责任造成的。

试想,如果酒吧经常对电梯检查,还会出现电梯突然停止工作的问题吗?如果饭店维护好了厕所,还会有消费者被困在厕所内吗?

不必讳言,因为个别商家缺乏安全意识,忽视安全问题,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对经营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没有给消费者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的消费环境,从而出现了一些意外情况,造成了一些安全事故,有的给消费者造成了一些不便,有的给消费者造成了伤害,有的甚至让消费者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有多起事例为证:

2014年,北京市海淀区的侯女士到超市购物时,因为超市空调冷凝水滴落地面,造成侯女士滑倒受伤,超市因安保不力赔偿侯女士4万元;

2015年11月15日,到南昌市出差的谢先生在一家酒店洗澡时,被突然破裂的玻璃门划伤了手指和脚背;

2015年,在湖北省沙市一家百货商场内,一名女士被卷入自动扶梯身亡;

2018年12月8日,在上海市徐汇区飞洲国际商场内,一立式试衣镜突然倒下,砸中了6岁女孩姚某,不幸身亡。

……

其实,类似事例还有很多,恕我们不在此一一举例。但是,如果商家不能为消费者提供有安全保障的消费环境,不但有可能影响到消费者的安全,而且消费者受到伤害,商家还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

消费环境的底线是安全,商家对消费者负有高度的安全保障责任和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安全无小事,商家必须给消费者提供有安全保障的消费环境。有鉴于此,我们希望其他商家认真吸取酒吧电梯突然停止工作和饭店“厕所门”事故等教训,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和义务,对自己经营的场所全面进行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为消费者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的消费环境,以有效杜绝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


1997- © 版权所有:新乡报业传媒集团(新乡日报社) 运营服务:新乡网
咨询/投诉:0373-3046692 民生热线:3331100 技术支持:北大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