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18时13分,唐庄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唐庄镇后沟村金光建材公司门前的大车右车窗玻璃被砸,车牌被人卸走了,车内的2万余元被盗。
民警杨洋在接警后立刻赶往现场,经了解,车于12月5日6时左右停放在金光建材公司门前,12月6日18时左右发现车窗被损坏,车牌被人卸走,并称在车内的2万余元丢失。
民警在询问过程中得知,报警人张某因购车与陈某存在过户纠纷。通知陈某到达现场后经询问得知,因车辆过户的事情陈某与张某协商不成,陈某遂于12月6日上午用螺丝刀敲毁车窗,并卸走车牌,敲毁车窗是为了拿走车内的行车证,但是并没有见到或拿走2万余元。
民警对张某再次询问,得知张某并没有丢失2万余元,其怕警方不重视,所以说丢失了2万余元。
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案件,陈某对其在12月6日上午将张某车窗砸坏和车牌卸走的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陈某处以故意毁坏财物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如图),对张某进行批评教育。 (王付荣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