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 刘志松 记者 李蕊 文/图
困难群众、老年人都属于弱势群体,为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驾护航是民政部门的主要工作,正是所谓的民政连民生、关民心。
冬至刚过,进入数九寒天,山区的冬天比城市更冷。12月25日,顶着寒风,记者走进位于辉县市南村镇司东村的李喜林的家。见到李喜林时,他正在照顾小女儿喝水。李喜林一家四口人,妻子没有工作,大女儿正在上高三,8岁的小女儿前年患上神经节神经母细胞瘤,辗转郑州、上海看病花费十几万元,虽然现在病情稳定了,但是仍需要长期服药维持,他本人在五年前患上脑血管疾病导致肢体二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目前一家靠低保维持生活。
“低保金就是我们家的救命金,没有国家的救助,很难想象,我们一家该如何生活下去。”李喜林说,他们一家不仅享受了低保待遇,还享受了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会救助。而且李喜林一家四口每人每月享受215元的低保金,属于最高标准的低保救助,这样算来,一年仅低保金,全家就能领到万余元,加上其他救助、补贴,李喜林一家的基本生活能得以运转。
像李喜林一家这样享受低保救助的在我市有11.8万人。我市从2019年1月1日起提高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470元提高到520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由不低于290元提高到29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3450元提高到3860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由不低于190元提高到195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680元执行。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6300元提高到6500元,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4300元提高到5020元。截至目前,2019年预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30145.2万元,比2018年多发放3964.5万元。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做好特困人员救助,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范围,特困人员生活标准按照低保标准的1.3倍自然增长。此外,纳入低保的贫困户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后,要保持兜底保障政策的连续性,巩固脱贫成效,按照有关规定,脱贫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再享受6个月~12个月的低保,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此外,高龄补贴已经在我市全面展开,这对于高龄的人来说,无疑是一件大喜事。家住东干道办事处双岗东社区的王青山老人今年91岁,每月领取100元的高龄补贴。王青山拿出存折说:“年龄也值钱!看,每月100元,准时到账。别小看着100元钱,对我们老年人来说,代表着政府的关爱。”
目前,我市领取高龄补贴的有180543人,发放金额7249.054万元,各县(市)、区全年高龄补贴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