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延)因油烟净化器损坏,卫辉市健康路上一餐馆将未净化的油烟直接排放到大气中,被卫辉市城管局要求停业整改并罚款6000元。这也是卫辉市开出的第一张油烟污染罚单。
卫辉市城管局餐饮油烟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案件办理非常顺利,违法餐馆上周将罚金上缴,并积极整改,案件已于5月19日结案。据介绍,4月3日,卫辉市城管局餐饮油烟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在卫辉市市区巡查中发现,健康路上一家餐馆油烟净化器,因为长时间不进行清洗维护已经停止工作,该餐馆不仅没有尽快修复,反而在净化器损坏的情况下继续营业,将没有净化的油烟直接排到大气中,造成环境污染。
这家餐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还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随后,卫辉市城管局餐饮油烟管理办公室对该餐馆开出6000元罚单。据了解,这也是卫辉市开出的第一张油烟污染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