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申长明)高空坠物砸伤人很危险,很多人都知道可还是时有发生。5月23日,我市一名5岁孩童在11楼的家中玩耍时,不慎将花露水瓶从阳台窗户掉了下来,将一名在小区里玩耍的4岁儿童砸伤。
当天下午5时40分许,洪门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某小区有人高空抛物砸伤孩子。接警后,该局案件侦查大队值班民警和社区民警一同迅速赶赴现场。经调查,伤者为4岁儿童苗苗(化名),事发前苗苗正在小区内玩耍,突然一个装有液体的花露水瓶从高空落下,正好砸中其头部,鲜血直流。
民警经过现场分析后,划定一栋高层住宅楼为排查对象,随后民警从底层向上逐层开展排查,当排查到11层时,民警发现西侧住户家中的味道和高空落下花露水的味道有些相似,于是将该住户作为重点展开调查。
经查,造成花露水瓶从高空落下的正是该住户的一名5岁孩子,其在家玩耍时,将花露水瓶放在阳台窗户的滑道上,不料刚松手,花露水瓶就向外掉了下去。
由于当事人年龄仅5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民警组织对双方家属进行了调解,经过民警的一番沟通,当事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并且伤者家属已于当晚先期拿到了部分治疗费用。
警方提醒: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行为,还会造成许多安全隐患,会对他人的人身安全带来威胁,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提醒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除坚决杜绝故意高空抛物行为外,还要防范有坠落风险的杂物从高空坠落伤人隐患,监护好未成年人,避免其因过失或监护不到位发生伤人案事件,同时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抵制高空抛物行为,共建文明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