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午,记者获悉,辉县市12岁少年路子宽因增肥救父的感人事迹荣获河南省“新时代好少年”称号。(《平原晚报》6月1日A04版报道)
路子宽作为一个10多岁的少年,为了给患有白血病的父亲捐献骨髓干细胞,暴饮暴食增肥,挽救父亲的生命,令人感动,荣获“新时代好少年”实至名归。
在这条新闻的末尾,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2020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国时,他毅然捐出了自己积攒的1000元压岁钱。
按说,知恩图报是正能量的行为,主动捐款是个人的“私事”,外人不应对此干涉。
须注意,据报道,多年来,因为路子宽的父亲治病,至少已经花费了50多万元。更加值得一提的是,因为路子宽的父亲治病,他的母亲在超市工作,经济条件相当差,“靠亲朋处借款及社会各界捐款为生”。
说句实在话,如果哪个人的经济条件好,力所能及地捐款,我们不但不会干涉,而且还希望这样的人多捐一些。然而,路子宽在经济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下把1000元捐出去,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其生活质量,我们对于此举暂且不能认同。
其实,现实生活中,虽然有些弱势群体经济条件比较差,但是看到他人或社会有难时,仍会捐款捐物,甚至倾其所有,捐献钱物数目超出了自身的承受能力。
从传统的价值观来看,这样的行为是善举和大爱,是非常高尚的行为。但是,弱势群体本身的经济条件就比较差,也是需要社会呵护和关爱的人。
不得不说,虽然我们倡导“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但是关爱和保护弱势群体同样是我们的责任。很显然,弱势群体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捐献其意虽善,却失理性,背离了善举的本意,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不应该鼓励和倡导的。
有鉴于此,我们想对弱势群体说的是,你们有爱心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一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保持理性,量力而行。
反过来,今后,如果我们再遇到弱势群体超出自身承受能力捐献时,虽然这样的捐献是心甘情愿的自愿行为,是个人的权利,但是我们也有必要婉拒,这同样是对弱势群体的呵护和关爱。
除此之外,如果弱势群体实在想奉献爱心,不妨根据他们的经济条件对待,“意思意思”就可以了,既满足了弱势群体的公益心,又不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大的影响。
举个例子,今年3月,在杭州务工的信阳男子准备捐赠自己的全部存款近13万元。相关部门调查后得知,信阳男子全家7口人全靠收废旧物资维持生计。最终,相关部门与其达成折中意见,退回其中的12万元,接受9273.4元捐款,这既体现了对弱势群体善举的呵护和关爱,也是对善举的尊重,甚好!
□姬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