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11月10日电中小商家关门停业、卷款跑路,消费者手中的预付卡变“废卡”。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0日对外通报,今年1月至9月,广州法院受理此类案件3047件,同比增多约1.7倍。
广州中院民事审判庭庭长陈冬梅说,以往预付式消费纠纷主要涉及教育培训、美容美发、健身等行业。近年来,网购、网络游戏、汽车行业等领域的案件数量逐渐增多。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虚假宣传的认定、预付款退还条件等。
法院通报的案例显示,有的商家利用单方条款制定权,将一些不公平的格式条款纳入合同中,作出“本卡不得退卡转让”“本卡一经售出恕不退款”等约定,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的培训机构在签订合同时,诱导消费者办理分期贷款,甚至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完成整套贷款手续,致使消费者“被贷款”。
据陈冬梅介绍,与其他民商事纠纷相比,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纠纷个案标的额较小,在2000元至3万元不等。因此,消费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的约占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