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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2日 星期
一个不推车过斑马线一个不礼让斑马线
一老人骑电动车过斑马线被撞飞


本报讯(记者张延)11月10日,在卫辉市比干大道中段,一名老人驾驶电动三轮车横过斑马线时,被一辆出租车撞出四五米远。在该路口,两天内已经发生两起类似交通事故。

当天下午2时许,在卫辉市比干大道与行政路交叉口,一名上年纪的男子驾驶红色电动三轮车,沿斑马线自西向东穿越路中间的隔离柱时,被一辆自南向北行驶的出租车撞出四五米远。旁边一辆机动车上的行车记录仪拍下了事故发生全过程。

视频显示,驾驶电动三轮车的男子速度较快,从斑马线西边穿越隔离柱来到东边。此时,一辆出租车从记录仪车右边快速驶过,发现电动车后紧急刹车,但还是撞上电动车,老年男子被甩出来,重重摔在地上。

出租车驾驶员是一名女子,事发后,赶快下车去查看老人的伤情。稍后,老人被急救车送往医院救治。

据了解,10月9日下午4时许,在同一路口,同样是一辆电动三轮车在斑马线上横过道路时,被一辆越野车撞翻,所幸,电动车当事人只受了一点轻伤。

当地交警表示,该路口是一个交通事故高发路口,除了过往的机动车没有减速慢行礼让行人外,在斑马线上过往的电动车不减速,也是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有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如果市民驾驶非机动车在斑马线上通行,一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在非机动车驾驶人与机动车驾驶人均没有闯红灯的前提下,如果是推行非机动车,那么责任肯定完全是在机动车方;如果是骑车穿行没有下车推行,那么骑车人也应该承担部分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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