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新林)我市烟花爆竹全域“清零”已经一年有余,但仍有个别人抱着侥幸心理私自销售。11月20日,记者了解到,牧野区王村镇大里村村民刘某良因私藏私售烟花爆竹,受到了依法拘留5天的惩处。
11月20日,记者来到大里村刘某良经营的超市,只见超市大门紧闭。村干部告诉记者,刘某良因为私藏私售烟花爆竹被依法拘留。
据市生态环境局牧野分局环境执法人员介绍,11月14日晚上7时许,接到群众举报大里村有销售烟花爆竹现象的热线电话后,环境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群众反映的超市进行检查,却未在该超市内发现烟花爆竹。
经过进一步检查,环境执法人员在超市旁边的厨房内的货架下面发现了6挂鞭炮。环境执法人员随即将此事通知了牧野镇政府以及辖区公安部门,并将此事移交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起初,刘某良并不承认自己售卖烟花爆竹。可经公安部门现场调查发现,刘某良当天上午有销售鞭炮的记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刘某良因违规售卖烟花爆竹受到了依法拘留5天的惩处。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严重污染环境,而且存在着极大安全和健康隐患,为此,我市近年来在春节等重点时段实施禁燃禁售烟花爆竹规定,受到群众理解和支持。从去年开始,禁燃禁放禁售标准进一步提高,我市关停了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实现了全域“清零”,不仅有效降低了污染,也消除了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健康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