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崔敬)1月6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调味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等12大类食品5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8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其中,牧野区豫北农产品水产大世界12区16号1批次红腐乳,计量单位标示不符合要求;延津县城关西街生活市场1批次甜面酱,计量单位标示不符合要求;豫北农产品水产大世界9区23号1批次西瓜酱,计量单位标示不符合要求;红旗区杨凤花胡辣汤店1批次碟子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辉县市金城量贩有限公司灶君庙店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超出标准规定;辉县市王府食品零售超市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超出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我市已要求牧野区、延津县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