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发布公告,125名博士研究生被予以退学处理。
据河海大学官网发布的《河海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第一批)》显示,根据规定,2021年1月14日,经学校专题会议研究决定,遂作出上述决定。
公告称,因附件名单中同学难于联系,退学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特予公告送达。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期满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根据公示出的学生学号及目前研究生学号结构推断,此次清退的学生应为于2013年及之前入学河海大学的研究生或博士生,属于长期延期未毕业。
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