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报告了2020年主要工作和2021年工作安排。
报告指出,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结案件35773件,地方各级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审结、执结案件2870.5万件,结案标的额7.1万亿元。各级法院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1.6万件,判处罪犯152.7万人,总体呈现下降态势。
【扫黑除恶】
对孙小果等犯罪组织头目判处死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3053件226495人,结案率99.4%,重刑率达34.5%。对孙小果、陈辉民、尚同军、黄鸿发等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头目依法判处死刑,一批涉黑涉
恶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坚持“打财断血”,依法判处财产刑并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373.7亿元。坚持“打伞破网”,审结公职人员涉黑涉恶保护伞犯罪案件2668件。
【反腐败】
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2万件
严惩腐败犯罪,配合国家监委完善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2万件2.6万人,其中被告人原为中管干部的12人,对赵正永判处死缓、终身监禁,对赖小民判处并执行死刑。
积极配合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审理追逃追赃、没收违法所得等案件316件,裁定没收“红通人员”姚锦旗等164人违法所得11.5亿元和位于多国的不动产。
【涉疫犯罪】
依法快审快结涉疫犯罪案件5474件
依法快审快结涉疫犯罪案件5474件6443人,对杀害防疫工作人员的马建国等人依法判处死刑。发布34个涉
疫典型案例,严惩隐瞒出境史致多人隔离、诈骗援鄂医护人员、假冒慈善机构骗捐、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等犯罪行为。
【其他犯罪】
审结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7万件
审结杀人、抢劫、爆炸、投毒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7万件;毒品犯罪案件6.8万件。审结醉驾等危险驾驶犯罪案件28.9万件,依法惩治强行别车、竞速飙车等犯罪行为。审结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等犯罪案件2165件3384人;审结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5万件,涉及金额2.9万亿元,严惩套路贷、预付消费诈骗等犯罪。
严惩网络犯罪,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赌博、网络黑客、网络谣言等犯罪案件3.3万件。依法审理陈文雄特大跨境电信诈骗、王艾买卖他人社交平台账号等案件,严惩侵犯公民财产和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
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再审“百香果女童被害案”,对强奸杀害女童的杨光毅依法改判并执行死刑。
【服务经济】让532家企业重获新生
精准服务“六稳”“六保”,针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的履约难问题,妥善审理相关合同违约、企业债务、房屋租赁等案件4.3万件。对2.5万家企业暂缓强制执行措施,在18.1万件民商事案件中采取“活封”等措施,为企业释放资金1631亿元、土地869万亩、厂房3271万
平方米,帮扶3.6万家企业复工复产。
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46.6万件,同比上升11.7%。会同国家发改委健全破产制度配套政策,审结破产案件10132件,涉及债权1.2万亿元,让532家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重获新生,帮助48.6万名员工稳住就业。
【纠正冤假错案】再审改判张玉环、何学光无罪
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818件,江西、云南法院分别再审改判张玉环、何学光无罪。
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8万件,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纠正涉产权刑事冤错案件34件56人。
【脱贫攻坚】
向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9.1亿元
规范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妥善化解涉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就业等矛盾纠纷。向困难群众发放司法
救助金9.1亿元,防止因案致贫、返贫。依法审理乱占耕地案件,促进治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民生司法保障】
贯彻实施民法典
贯彻实施民法典,完成对591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139个指导性案例的清理工作,废止116件,修改111件,决定对2个指导性案例不再参照适用。重点开展涉及物权、担保、婚
姻家庭、时间效力等一批配套司法解释制定工作,解决民法典施行后新旧法律和司法解释衔接适用问题。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审结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134.7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