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新林) 3月31日,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清明期间我市加大禁售禁燃管控力度。发现一起燃放烟花爆竹现象,辖区政府将被扣款50万元。
清明节期间,市委、市政府、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将对我市的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焚烧祭祀用品等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针对发现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每发现一起,所在辖区县(市、区)政府将被扣款5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也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