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4日电 (记者 刘硕)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的2021年1月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875人,同比上升45.5%;不捕4448人,不捕率为43.1%,同比增加9.4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16.1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9083人,同比上升50.5%。
在审查起诉方面,1月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6638人,同比上升4.7%,不起诉3674人,不起诉率35.6%,同比增加6.3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21.8个百分点。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364人,同比上升1.2倍,占审结数的21.9%,同比增加9.6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1538人,同比上升18%。
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申国君表示,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既应依法惩戒,更要教育帮扶,重在转化的理念,全方位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特殊保护。不捕率、附条件不起诉率、不起诉率均同比大幅上升,说明“少捕慎诉”的刑事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在具体办案中得到很好践行。
统计显示,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293次,同比上升30.8%。申国君表示,特殊预防活动数量的提升,说明检察机关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精准帮教,对避免未成年人再次违法犯罪起到了很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