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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0日 星期
市交通运输部门提醒
莫信小广告 网约车从业要“规矩”


本报讯 (记者 陈卓)5月19日,记者获悉,市交通运输部门近日特意提醒,近期部分媒体上出现的一些吸引市民从事网约车服务的广告,与国家相关规定相违背,此类广告属于非法从事网约车服务行为。因此,广大群众应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据了解,近期部分网约车平台在相关媒体上发布了吸引市民从事网约车服务的广告,称只要年龄满21周岁,驾龄满3年,具有C2以上的驾照,无暴力犯罪,无交通肇事犯罪,无驾驶犯罪等记录,即可从事网约车服务。该广告与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委《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46号令)对网约车从业人员和车辆的要求相违背,属于非法从事网约车服务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客运科科长白云涛介绍:“这些吸引市民从事网约车服务的广告,内容多为网约车从业门槛低、收入高等,极具诱惑性。交通运输部门在执法中,会对违法网约车进行依法处理。这样一来,那些受广告‘蛊惑’从事网约车服务的群众,还将面临巨额处罚。”白云涛表示,接下来,交通运输部门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我市网约车市场。

为确保广大市民出行安全,防止拟从事网约车服务的群众上当受骗,市交通运输部门特意提醒:拟从事网约车服务的群众,可到市民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咨询相关政策,或拨打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客运科电话咨询;广大市民乘坐网约车时,关注其是否为合规车辆(驾驶员有从业资格证、车辆有道路运输许可证),如为非法营运,不要乘坐;如已乘坐,可以拒付车费,并拨打12328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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