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崔敬) 8月8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在组织抽检的餐饮食品、方便食品、糕点等8大类食品114批次样品中,不合格样品4批次,涉事的4家单位被依法查处。
在组织抽检的餐饮食品、方便食品、糕点、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8大类食品114批次样品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红旗区回李家烩羊肉新乡旗舰店1批次勺子,经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高新区彦红烩面馆1批次餐具(盘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辉县市常村镇缘遇味道饭店1批次油炸花生米,经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其中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109μg/kg,标准规定≤20μg/kg。辉县市常村镇缘遇味道饭店1批次猪头肉,其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68mg/kg,标准规定≤30mg/kg。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区、辉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