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国庆
“快救救我,我的车在水中熄火了,现在被困在车里出不来。”8月23日,辉县市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赵固乡黄马线上,一辆半挂车开进水里,两人被困车上,驾驶室内已进水,急需救助。(《平原晚报》8月25日A04版报道)
大水过后,留下诸多“后遗症”,或影响出行,或存在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必须有所作为,切实尽到管理责任,这样不但可以消除影响和减少损失,而且可以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昨日,我们以《半挂车被困深水 不妨一分为二来看待》为题,对半挂车在辉县市赵固乡被困深水一事进行了探讨。不必讳言,因为此次大水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比较大,还有一些地方也存在着类似问题或安全隐患。
先回顾个“旧闻”, 8月17日下午2时许,卫辉市狮豹头乡青年洞北出口上演惊险一幕,一名男孩不小心滑落急流,一名男子迅速将男孩救出。(《平原晚报》8月20日A07版报道)
可能有人会说,男子勇救落水男孩与半挂车被困深水,是两条“八竿子打不着”的新闻,笔者为什么放在一起评说呢?
仔细想想,不管是辉县市的半挂车被困深水,还是卫辉市的男孩落水,表面看两者没有关联,实际上这两件事有一定的共性,都是大水“后遗症”造成的。
不可否认,因为大水“后遗症”工作量大、困难多,以及其他各种原因,解决“后遗症”有一定的难度,甚至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们是可以理解的。
理解归理解,但是这些大水“后遗症”存在的一些问题,特别是安全隐患,是不容忽视的。否则,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次生灾害,后果不堪设想,发生在辉县市和卫辉市的两个事例就比较典型。
据预报,近来我市多降水天气,此轮降雨过程长,引发地质灾害、次生灾害的风险大,容易留下一些“后遗症”。
客观地说,虽然彻底解决大水“后遗症”存在诸多困难,但是相关部门尽到提醒和警示责任,做这样的工作难度不大吧。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有鉴于此,我们希望相关部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或区域,有条件的可以专门安排人员进行守护,需要设置警示标志的尽快设置,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