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崔敬
各供暖小区的充水试压工作自9月份起陆续开展
收费时间:
9月23日至11月14日
收费方法:
1.9月23日起开始微信、支付宝、银行交费;
2.10月18日起热力客服中心和新北区供热服务中心收费
热费价格:
1.居民热价21元/平方米·季(按建筑面积90%计算);非居民热价为33.6元/平方米·季,按建筑面积计费;
2.分户计量按照两部制热价进行计费
天气逐渐转凉,供暖问题引起群众关注。10月11日,记者就暖气使用和收费等问题采访了新乡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负责人。
据工作人员介绍,各供暖小区的充水试压工作自9月份起陆续开展。在此,提醒用户密切关注小区张贴的充水试压公告,记好具体时间,在充水试压前请提前检查室内供热设施,在充水试压期间家中留人,防止跑水造成损失。
为避免入网手续办理拥挤,有用热需求的业主尽快办理入网手续。报装时联系小区供暖管理方,提交业主及房产信息,由小区供暖管理方统一报热力公司。
采暖期开始后需要停运热力站才能连接入户管道的将不再办理入网手续。
收费时间为9月23日至11月14日。9月23日起开始微信、支付宝、银行交费。10月18日起(视疫情防控情况适时变更)开始热力客服中心和新北区供热服务中心收费,用户应在采暖季前及时交费,确保正常供暖。
11月15日零时起将暂停收取热费,未能在11月15日前交费的用户视为本采暖季不使用集中供暖,将关闭入户阀门,无法保证正常供暖。如本采暖季期间再次申请使用集中供暖,热费将按照采暖季热价进行收取,不予进行核减。
热费价格:1.居民热价21元/平方米·季(按建筑面积90%计算);非居民热价为33.6元/平方米·季,按建筑面积计费。
2.分户计量按照两部制热价进行计费。
预交热费=建筑面积×90%×21元/平方米·季
基本热费=预交热费×30%
计量热费=实际用热量×0.18元/千瓦时
剩余热费=预交热费-结算热费
当预交热费多于结算热费时,收费系统将剩余热费结转到下一采暖季;当预交热费少于结算热费时,根据“多退少不补”的原则,用户不再另交热费。
供热时间为11月15日零时至2022年3月15日24时,如遇异常气候将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意见进行适当调整。
工作人员表示,因交费用户多且时间集中,考虑疫情防控安全,为避免客服大厅人员聚集,请大家尽量采用微信、支付宝、建行及农行网银等电子渠道,或选择附近的农行营业网点柜台进行交费。同时,交费前仔细核对房间和业主信息,确认无误后再交纳相关费用。
到热力客服大厅办理业务和交费的用户,要佩戴口罩,配合测温并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为避免热力客服大厅人员过度聚集,根据防疫要求必要时将采取人员限流措施。
房间卡号(16位数字编码)是交纳热费的重要信息,要妥善保存。如遗忘可拨打热线96966或登录微信平台查询卡号。交纳热费时,仔细核对用户信息,确认无误后再交纳热费。
工作人员提醒,热能同水、电、燃气一样为有价商品,需要先购买再使用。擅自拆改、连接或隔断供热设施;在供用热设施上安装管道泵、放水装置等其他设施;放掉或者盗用供用热管网循环水、蒸汽的;改动热计量及温控设施,未办理用热开户或交费手续擅自开启锁闭阀接入供热管道用热;其他损坏供热设施或者影响供热用热的行为均属违规违法用热。
违规违法用热行为会影响到整个小区的供热循环,致使其他用户家中温度下降,影响正常交费用户的供暖效果,请广大用户规范用热、文明用热,维护正常有序的用暖环境。
新乡热力在采暖季期间将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供热稽查,对于稽查发现的违规热用户将会被限制用热,给其他热用户造成损失的,违规热用户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用户交费后,热力公司将按照交费先后顺序进行开阀。为避免收费高峰期间开阀量大导致拥堵滞后,请广大用户早日交费。11月10日后交费的用户,由于开阀量增大将无法及时开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