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新林) 11月7日记者了解到,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切实做好灾后重建恢复经济工作,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了解,该《通知》适用于2014年以后在我市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区新购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人。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契税补贴直接发放至所有权人实名认证的银行卡。
补贴标准为,凡在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2月20日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凡在2021年12月21日(含本日)以后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以完税凭证填发日期为准)。
另外,契税补贴办理方式可通过“放心办”APP办理或现场办理。纳税人申报补贴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25日,逾期不再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请尽量进行网上申报办理契税;缴纳契税请提前绑定银行卡,设定银行卡支付限额,避免无法进行大额支付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