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
      
发生车祸找人顶包
肇事者和顶替者双双被拘

本报讯 (记者 李蕊) 发生交通事故后司机逃逸,为逃避责任又找人顶替,顶替者返回现场拨打电话报案,其谎言最终被经验丰富的民警识破。11月27日,记者从新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近日肇事司机和顶替者双双被依法拘留。

  10月26日6时许,新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小冀镇和谐大道路段发生一起车祸,报案者自述撞了人,请民警出警处理。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见到了报案人张某,伤者已被送往医院。

  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现场询问张某事故发生的情况,发现张某的自述存在疑点,民警将其带到事故处理中队作进一步调查。在询问中,民警发现张某叙述事故发生的前后内容不符合常理,对事故的主要时间节点和经过回答得吞吞吐吐。凭借办案经验,结合现场勘查情况,民警怀疑张某有可能是顶替者。

  为查清案件真相,新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立了专案组,力争及时破获案件。专案民警继续对张某加大询问力度,同时再次对事故现场进行地毯式勘查。在新乡县刑警大队研判队的协助下,民警对事发当天车辆卡口信息及事发路段路面上所有的视频信息进行调取、分析、研判。

  经过专案民警的调查发现,在事发当天4时15分,一辆车牌照为豫G****6的浅绿色小型轿车在事发路段将行车道上一名行人撞倒后,肇事司机折返事故现场观察,随后驾车离开。4时22分,这辆浅绿色小型轿车又返回事故现场,从车上下来3人,其中一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另外两人用手机拍摄伤者,等120救护车至现场处置完毕后,再次驶离现场。5时25分,这辆浅绿色小型轿车第三次返回事故现场,张某与一名男子下车左右查看,并将肇事车辆豫G****6浅绿色小型轿车来回摆放,一番“操作”后才拨打报警电话。

  在证据面前,张某如实供述其顶替他人投案的事实。10月29日,肇事司机杨某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原来,事发当天4时15分,杨某驾车在新乡县小冀镇和谐大道上将行车道上的一名行人撞倒。事故发生后,杨某因刚刑满释放一个月,害怕再次受到法律制裁,便驾车逃逸,并指使张某来到案发路段伪造现场顶替其投案。

  目前,杨某(男,23岁,新乡县人)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张某(男,24岁,新乡县人)因涉嫌提供虚假证言先后被新乡县公安局行政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