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 王新林) 12月17日,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结合空气质量形势分析,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2月17日零时起,我市将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Ⅰ级响应)降级为橙色预警(Ⅱ级响应)。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要求,橙色预警期间,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工业企业要按照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相应级别管控措施。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相应要求采取扬尘源减排措施,停止建筑工地室外涉尘涉气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城市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等。主城区环路以内(含环路)实行一吨以上货车(与居民生活和城市运行关系密切的车辆除外)禁止通行,施工场地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禁止树叶、垃圾露天焚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