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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妇女儿童维权
我市一集体、一个人获全国荣誉

本报讯 (记者 丁艳冰) 12月28日,记者从市妇联获悉,在全国妇联下发的《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中,一个人获得全国荣誉。

在本次表彰活动中,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河南博苑(新乡)律师事务所主任汪梅霞分别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据了解,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以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为导向,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凝聚多方力量构建起以“小荷青少年维权中心”为平台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带动社会各界从多个层面、不同维度密织未成年人保护网,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有尊严的成长

汪梅霞现任河南博苑(新乡)律师事务所主任、市妇联兼职副主席等。作为一名女律师,从执业之初,她就作为获嘉县妇联的志愿律师,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为无数名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妇女、儿童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