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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腊月二十三到正月十六
我市中小学寒假时间定了

本报讯 (记者 丁艳冰) 2021年12月31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我市中小学2022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5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月16日(农历正月十六)。

根据《通知》,我市普通中小学校寒假时间为1月25日(农历腊月二十三)开始,2月16日(农历正月十六)止,2月17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幼儿园开学时间原则上不早于普通中小学校,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局属中等职业学校放假时间原则上不晚于普通中小学校,开学时间不早于普通中小学校。

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逐人发放离校通知,向教师、学生和家长告知假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师生要减少不必要外出,非必要不离新,提倡就地过年,确需离新的要提前向学校报告时间表和路线图。学校要建立“一人一档”的学生假期防疫信息台账,坚持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确保学校掌握师生假期行程和健康状况。师生在寒假期间要做到公共场所科学佩戴口罩,坚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的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学校和家长要督促学生在寒假期间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交通安全,做好防火、防溺水、防电信诈骗、防欺凌工作等。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坚持执行“双减”政策,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寒假书面作业总量以平时作业1周的作业量计算,初中寒假书面作业总量以平时作业2周的作业量计算。鼓励学校结合自身特点拓展课后服务。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学科类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