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国庆
近日,极个别人仍抱有侥幸心理,无视通告禁令“顶风作案”,被公安机关逮个正着,原阳县多人燃放烟花爆竹被罚;1月20日,记者了解到,新乡县两名男子因为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平原晚报》1月21日A04版报道)
每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禁炮令”,千万不能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到“过年好心情”。近年来,我市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明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绝大多数人都能够自觉遵守“禁炮令”,燃放烟花爆竹的人越来越少。
越来越少,并不是已经“绝迹”。然而,原阳县、新乡县的个别人竟然无视“禁炮令”,仍然燃放烟花爆竹,其结果是被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在付出应有代价的同时,还有可能会影响到“过年好心情”。
我们承认,燃放烟花爆竹具有烘托欢乐气氛的作用,以前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的一个习俗,但习俗并非意味着必须因循守旧。值得注意的是,燃放烟花爆竹时炮声震天响、烟花满天飞,弊端和危害比较多:污染空气、噪声扰民、容易引发伤人和火灾事故,直接危害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是毋庸置疑的。
再说了,购买烟花爆竹也是一笔不大不小的开支。为了听声响、看一眼烟花,值得吗?还不如把这笔开支用到孩子学习和家人健康方面。
时过境迁,当改则改。随着时代的发展,燃放烟花爆竹已经不再适应现代社会的现实需要,这个习俗也有改进的必要,必须禁放烟花爆竹,让我们的环境更美好,让我们的生命财产更安全。
众所周知,我市出台的“禁炮令”已经几年了,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些人之所以“顶风作案”燃放烟花爆竹,除了抱有侥幸心理外,最主要的还是认识不足在作怪。
眼下,距离春节越来越近,估计有些人已经萌生了燃放烟花爆竹的想法。有鉴于此,我们奉劝有燃放烟花爆竹冲动的人,请你们提高认识,趁早彻底打消燃放烟花爆竹的想法,采用环保、安全的方式烘托过年气氛,不好吗?
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的美好家园,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在此,我们希望大家破除陋习,移风易俗,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自觉模范执行“禁炮令”,千万不要燃放烟花爆竹,确保过一个绿色、安全、祥和、文明的春节。
如果有人仍然“顶风作案”燃放烟花爆竹,必将接受应有的处罚,付出应有的代价,值得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