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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七部门联合打击校园欺凌

本报讯 (记者 李文奇) 1月21日,辉县市召开“三零”创建暨反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反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公安、教体、团委等7个职能部门将联合行动,打击校园欺凌。

校园是青少年读书和掌握知识的地方,不仅承载着无数个家庭的梦想,更承载着民族的未来和希望。“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会议要求,各职能部门务必提高认识,将反校园欺凌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强有力的举措推动反校园欺凌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反校园欺凌工作等不得、靠不得,不能等流血了、出事了才去严惩。各中小学校必须履行反校园欺凌主体责任,中小学校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副校长、班主任、辖区派出所民警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要在全市深入开展“反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切实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要强化校规校纪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危害性认识,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创新方式方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帮助青少年学生系好人生第一颗“法治扣子”。

一方面,学校要加大对欺凌者的惩罚力度。处罚的板子不能高举轻打,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另一方面,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让欺凌者“不敢为”,将校园欺凌扼杀在摇篮之中。政法各部门对实施欺凌、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要坚持宽容而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依法惩处到位。共青团、民政、妇联、卫健等部门要齐抓共管,建立帮扶联系和心理干预机制,真正做到事先、事中、事后都能够及时有力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