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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大气、水质量持续向好

本报讯 (记者 王新林) 2月9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2021年,我市大气质量明显改善,全年优、良天数227天,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点位取水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级别为较好,道路交通噪声质量级别为好。

2021年,我市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提升环境质量,圆满完成了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攻坚年度目标任务,实现了“十四五”起步之年良好开局。

大气质量明显改善。2021年,我市超额完成优良天数、PM2.5、PM10等指标目标任务,4项气态污染物持续改善。全年空气质量共监测 365 天,优、良天数 227天(占比 62.2%),轻度污染99 天(占比 27.1%)、中度污染27天(占比7.4%)、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气12 天(占比3.3%)。

2021年,我市空气质量首要污染物为PM10。数据显示,我市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47微克/立方米,完成省定考核目标任务(52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值93微克/立方米,完成省定考核目标任务(96 微克/立方米)。

水环境持续向好。2021年,我市地表水黄河流域水质级别为良好,海河流域水质级别为Ⅳ类,全市10个国、省控考核断面中,6个断面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4个断面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点位取水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地下水水质级别为良好。

2021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建设用地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城市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级别为较好,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质量级别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