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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降温天气
城区供暖暂延长至3月22日0时

本报讯 (记者 陈卓) 3月15日,根据市政府决定,城区集中供热时限视天气情况暂延长至3月22日0时,延长期间不再另行收取采暖费用。

当日,市城市管理局发布公告,根据《新乡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市城区供暖时间为每年11月15日0时至次年3月15日0时。根据天气预报,3月17日之后,我市将出现明显的大风降温降水过程,昼夜温差大。市政府决定,城区集中供热时限视天气情况暂延长至3月22日0时,延长期间不再另行收取采暖费用。

新乡热力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城区延时供暖顺利进行,该公司成立了以热网调度为核心的指挥中心。“我们要求调度人员和供热首站保持紧密联系,随时应对突发情况。同时,安全和运行维护等人员已到达供热一线,”该负责人表示,新乡热力所辖热力站将“应投尽投”,预计从3月16日开始,一次管网和二次管网将逐步恢复供暖。

华电热力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接到延长供暖通知后,该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组织专业人员,安排部署换热站及二次网投运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热网启动流程要求,安排维修人员24小时在岗,随时处理启动过程中的缺陷和问题,确保热网安全有序启动。预计从3月16日开始,将逐步恢复供暖,有效应对降温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