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
      

为困难企业注入强心针
我市办理首家企业“歇业备案”


本报讯 (记者 崔敬) “受疫情影响,生意不好做,原本想要注销,但心里实在是舍不得。现在公司可以选择先歇业,3年之内行情好了,随时恢复经营。”4月5日,我市一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负责人任女士感慨道。我市推出的歇业制度,为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在市市场监管局市民中心登记窗口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任女士填写并提交了“歇业备案”申请书和承诺书。仅用了十分钟时间,便完成了“歇业备案”的相关手续,这是新乡市首家完成“歇业备案”的企业。

据了解,歇业制度为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了缓冲性制度选择,在“开业(存续)”状态和“注销”状态之间提供了“歇业”的缓冲,让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能够暂时“休眠”蓄能。当市场主体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可以自主决定最长不超过3年期限内歇业。

企业申请歇业后,市场主体资格仍然有效,不会因停业而面临列入异常或吊销的风险,能最大程度保证企业经营的连续性。相较于以往“一刀切”的注销制度,受自然灾害、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暂时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但仍有经营意愿的企业,可以选择在保留市场主体资格的前提下,歇业一段时间,通过暂时“休眠”,养精蓄锐,随时准备再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