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
      

食品商家被查处有啥警示意义

□姬国庆

5月15日,记者了解到,在市市场监管局近期组织抽检的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13大类食品142批次样品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5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平原晚报》5月19日A03版报道)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只要食品商家销售不合格食品,就必须接受相应的处罚,付出应有代价,对其他食品商家具有积极的警示意义。

我们看到,抽检14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7批次,如果仅对比抽检数据和不合格样品数据,不合格样品7批次就是个“小数据”,似乎显得微不足道。

但是,食品是事关食客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来不得半点马虎大意,必须“零容忍”。

市市场监管局严格监管,严厉查处,依法对这些食品商家进行查处,让其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尽到了监管职责,确保了“舌尖上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难道只有这些食品商家生产了不合格食品,其他食品商家难道就没有问题?

坦率地说,社会上的食品商家有很多,监管部门的力量是有限的,仅靠监管部门逐家逐户检查是很难做到的,也是不现实的。

不必讳言,因为各种原因,虽然还有一些食品商家存在问题,但是却成了漏网之鱼。有些食品商家虽然现在没有被查处,并不代表销售的食品就百分之百合格。

有句话说得好,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有些食品商家现在是漏网之鱼,并不代表永远不会被查处。只要销售不合格食品,被查处是迟早的事儿。

就此而言,其他食品商家现在没有被查处,也不要沾沾自喜,而应当吸取被查处食品商家的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食品商家一定要时刻对法律法规怀有敬畏之心,坚持问题导向,彻底自查自纠,规范经营管理,实行长效机制,坚持不销售不合格食品,这不但是对食客和社会负责,而且也是对食品商家自己负责,这才是为商正道。

否则,如果个别食品商家不接受教训,仍然销售不合格食品,下一次被查处的可能就是你自己,不但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付出应有的代价,而且食品商家还有可能因此永远失去市场,付出的代价是难以估量的,值得所有的食品商家警醒,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