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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第23号通告
调整入新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本报讯 (记者 李文奇) 为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阻断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5月18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第23号疫情防控通告。

通告要求所有入新人员须提前三天在“放新办”报备,持“两码一证”(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新后扫场所码并亮码。

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封控区旅居史的入新人员,健康码赋红码,实施14天集中隔离。第1、2、3、4、5、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均为阴性者转绿码。

有管控区旅居史的入新人员、有本土病例报告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或封控区)的县(市、区)旅居史的入新人员,健康码赋黄码,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其间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者转绿码。

其他区域入新人员,第1、3、5、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入新后请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就诊。核酸检测原则上实行预约制,在新超过7天且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者健康码赋黄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