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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申报工作

本报讯 (记者 李蕊)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切实保护、挖掘和传承地名文化遗产,反映和宣传中国传统政治、经济、文化、历史、民俗发展史,增强文化自信,省民政厅决定开展“河南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认定工作。 5月1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已启动“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申报工作。今年的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以后每年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据了解,此次认定分为河南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河南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村落两个项目。其中申报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集镇或中心聚落形成至今达1000年(含)以上,且今为建制镇;专名历代传承,沿用至今达1000年(含)以上,有重要传承价值,知名度高;地名实体文化内涵较丰富,独具特色;古建筑保存较好,传统风貌尚存,名称内涵丰富;历史上为区域范围内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军事重地等条件。

申报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村落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村落形成至今达1000年(含)以上;地名沿用至今达1000年(含)以上,文化内涵丰富,有重要传承价值,知名度高;传统聚落形态和典型建筑保存尚好,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等条件。

此外,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获得历史文化名镇、特色小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称号的,予以优先申报认定。

“河南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的申报程序将按照普查登记、调研考察、审核报送、认定发布四个阶段进行,市民政局将按照认定标准和要求,精心组织相关人员及专家学者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论证和审核,严格把好质量标准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