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
      

褒扬英雄,就应该像卫华集团那样“勇于重奖”

□姬国庆

8月9日,卫华集团隆重举行见义勇为楷模赵国增表彰大会,董事长韩红安为赵国增颁发“卫华集团见义勇为楷模”荣誉奖牌并颁发10万元奖金。(《平原晚报》8月11日A04版报道)

褒扬见义勇为英雄,就应该给予真金白银的奖励,这样不但彰显了英雄的见义勇为价值,而且还可以激励更多的人见义勇为,从而可以促进在全社会形成“见贤思齐”的良好社会氛围,其产生的“重奖激励作用”更大。

为了救助5名落水儿童,赵国增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向险而行,冒着生命危险勇敢地跳入水中,救出了5条幼小的生命,挽救了4个家庭。试想,如果不是赵国增及时救助,这5名儿童的命运将不堪设想,很有可能毁掉涉及到的4个家庭的幸福。

毫无疑问,正是赵国增的及时救助,才保住了5名儿童的性命,才保住了4个家庭的幸福,这样的见义勇为之举是很难用金钱来衡量的。

见义勇为,这4个字写起来简单,但是背后有着舍己为人的高尚品质,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5名儿童落水的危难时刻,赵国增不顾个人安危,展现出来的无畏和勇敢,让人钦敬。

好人有好报。值得肯定的是,赵国增的见义勇为之举没有被埋没,他的见义勇为之举得到了卫华集团的充分肯定。

卫华集团得知赵国增救助5名儿童的消息后,迅速作出决定,对其奖励10万元。

客观而言,赵国增救助5名儿童,是在社会上做好事。换句话说,赵国增救助的5名儿童,没有对他所在的卫华集团产生大的直接价值。

进一步而言,如果说赵国增勇救5名儿童,体现的是一个人的高尚品质,那么卫华集团大手笔重奖赵国增的做法,则体现了卫华集团对赵国增见义勇为精神的认可和褒扬,彰显了一家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核心价值观,同样值得为之点赞。

不言而喻,卫华集团重奖赵国增,彰显了英雄的见义勇为价值,具有十分积极的社会现实意义,将激励更多的人关键时刻“该出手时就出手”,值得其他企业、部门和单位借鉴。

今后,不管是哪家企业、哪个部门和单位的员工在社会上做了好事,所在的企业、部门和单位都有必要像卫华集团那样“该出钱时就出钱”,给予员工以应有的奖励,最好能像卫华集团“厚待”赵国增那样给予重奖。这笔奖励的钱出得再多,也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