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
      

别让家庭火灾事故造成“因火致贫”

□姬国庆

9月14日,红旗区一小区的居民家中突然着火。幸亏物业保安和居民发现及时、处置得当,才没有引发更大的事故。(《平原晚报》9月16日A04版报道)

9月15日上午,封丘县副县长、留光镇党委书记黄书林,镇长王凌阁一行来到刘怀栋家中,不但送上生活物资,还将2000元慰问金递到刘怀栋爱人手中。(《平原晚报》9月16日A05版报道)

预防火灾事故,事关家庭幸福,每个家庭都必须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消除家庭安全隐患。这样,在预防发生火灾事故的同时,还能防止“因火致贫”或“因火返贫”。

以往,一谈到致贫或返贫问题,大多说的是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确实如此,生活中有比较多的事例,有些家庭因为一个人患重病,需要支付高昂的医疗费,从而造成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

同样道理,发生火灾事故后,其造成的重大损失,是一些家庭难以承受的,甚至比家庭成员中有人患重病产生的影响还要大,从而致使一些家庭陷入“因火致贫”或“因火返贫”的困境。

对于豫峰朗庭小区那户居民来说,“9·14火灾事故”只是烧毁了厨房和里面的物品,对这个家庭造成的后果就是“因火致损”。

而“中秋节火灾事故”发生后,“使刘怀栋家中的物品损毁严重”,“让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一家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

刘怀栋这个家庭原本就不富裕,中秋节火灾事故”简直就是“火上浇油”,虽然我们不知道造成的是“因火致贫”还是“因火返贫”,但是“基本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是这个家庭难以承受的。

其实,生活中,还有一些家庭,因为发生火灾事故,变得一无所有、家徒四壁,同样造成了严重后果。

比如,原阳县齐街镇的李圈做饭时,煤气罐意外爆炸,全身70%的皮肤被烧伤。因为治疗李圈的伤需要几十万元,不但花光了家里的钱,而且还借了很多钱。(《平原晚报》7月13日A04版报道)

惨烈的火灾事故,沉痛的“因火致贫”“因火返贫”教训,给每个家庭都敲响了家庭防火的警钟。

经验告诉我们,火灾事故具有突发性和不确定性,谁都不知道啥时候会发生火灾事故,这就要求每个家庭都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百倍谨慎和万分小心,全面消除家庭中的各种安全隐患。

也就是说,如果每个家庭都能做到“防火于未燃”,在避免发生火灾事故的同时,还可以避免“因火致贫”或“因火返贫”,警钟长鸣,值得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