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9月27日电 (记者 周润健) 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天津市》,条例增设网络保护专章,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条例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用户实名制要求,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不得诱导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网络活动。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为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同意。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
条例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