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蕊) 10月31日,记者从原阳县了解到,10月29日,原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该县路寨乡居民别某超、别某成、别某力、陈某州4人从外地返原后,未按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已由公安机关对其4人立案侦查。
通告称,经查别某超等4人于10月17日驾车从郑州市中牟县返回原阳,且刻意隐瞒行程、不履行返乡报备、居家隔离,不配合流调,扰乱了疫情防控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造成了严重后果。该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别某超等4人立案侦查。
通告上,原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还温馨提示:疫情期间采取的防控措施关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等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