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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星级工业企业评定
最高奖励30万元

本报讯 (记者 李蕊) 10月31日,记者了解到,为促进新乡市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我市发布了《新乡市星级工业企业评定奖励办法》的通知。

依据通知内容,本次我市星级工业企业评定适用于全市工业企业。从规模效益、竞争力等方面设置指标,按百分制考核打分。

本次评定设定新乡市星级工业企业5个星级标准。根据参评企业得分情况,由高到低选出五星级企业3户~5户、四星级企业5户~8户、三星级企业10户、二星级企业15户、一星级企业20户。

对获得星级企业的工业企业,由市政府命名为“新乡市星级工业企业”,各级各部门在各种政策支持上,向市星级工业企业进行倾斜,各级金融部门优先对星级企业融资给予支持。

我市将对每年度获评市三星级以上的工业企业予以奖励,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具体奖励标准为:五星级30万元、四星级20万元、三星级10万元;对新评入企业和晋级企业予以10万元奖励;企业同时获得以上两项奖励的,按奖励金额高者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据了解,我市星级工业企业两年评定一次,由市工信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