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 崔敬) 物业公司能否以限制缴电费等方式,迫使业主缴物业费呢?答案是:不能!12月1日,记者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了解到,辉县市一市民求助热线后,当地城建部门已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改正。
来电人反映,其家住辉县市南环路欧洲小镇小区,因与物业有矛盾问题未得到解决,便选择了停缴物业费。之后,物业便采取限制其缴电费的形式进行“反制”。来电人认为这给家里的生活造成严重不便,且物业没有权利这样做,希望相关部门介入核查。
该工单被转至辉县市住建局限期办理后,该局物业科工作人员经调查了解到,来电人因私拉电线充电,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物业公司便剪断了私拉的电线。由此,双方产生矛盾。住建局物业科已要求该物业公司改变方式方法,对私拉电线行为说服教育为主,并要求该物业公司不能限制业主缴纳电费。
住建部门提醒,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但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